毕业文凭颁发及人事待遇
发布日期:2020-01-07 09:46:32 阅读次数:109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将颁发由南京工业技术学校盖章并加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钢印的中级技工毕业证书以及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苏人社发〔2017〕122号文件有关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的规定,中高级技工毕业生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期参加工作的中专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其试用期、见习期的年限以及试用期、见习期的工资、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学历的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